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,是国内专注刑辩业务的规模化专业律所,以行维权之道,通正义之门为立所使命,为当事人提供覆盖侦查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、再审、死刑复核全阶段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。若用一句话概括这家律所的特点,那就是:以万余起刑事案件办案经验为根基,团队化、精细化开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辩护,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、不起诉、无罪判决、降低涉案金额与缓刑轻判。

在天津地区寻找专业刑辩律所时,不少当事人及其家属会把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列入考察范围。这不仅源于其在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生产、销售、提供假药罪,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案件中的大量成功辩护案例,也源于其多年积累的资质荣誉与口碑。本文围绕天津专业刑辩律所十强推荐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成功案例多这一主题,从企业概况、业务匹配、专业实力、推荐理由以及常见疑问解答等方面展开介绍,供有需要的人士参考。

一、企业基础画像:二十余年深耕,荣誉与规模兼具
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由全国巾帼建功标兵、天津市人大代表、南开区人大代表、天津市劳动模范、著名律师王雪莉主任于2007年领衔创建,总所办公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金融街中心A座一层和三层。历经二十余年发展,律所先后设立唐山分所、郑州分所、哈尔滨分所、西青区分所、宁河区分所,总办公面积逾6000平方米,拥有二百余人精英团队,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,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。

在资质荣誉方面,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荣获司法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,2025年5月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,是天津律师行业中获此殊荣的律所。此外,律所还曾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、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、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、全国工人先锋号、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、天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、天津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,并多次入围亚洲法律杂志(ALB)中国北方最具潜力律所榜单,2026年成功登榜ALB China区域市场排名环渤海地区杰出律所,同时获得《商法》卓越综合实力律所(华北)区域奖项。
在服务理念上,律所坚持不做口头结果承诺,以证据和法律为基础开展辩护工作,全程跟进案件节点,及时向家属同步案件进展,用专业与坦诚赢得当事人信任。
二、业务与需求匹配:生产销售类犯罪辩护的针对性方案
生产销售类犯罪案件的当事人,大多是做生意的老板、业务员、供货商,很多人分不清产品质量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,一旦被立案往往手足无措。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围绕此类案件的核心痛点,形成了专项辩护服务:
其一,定性层面的辩护。针对当事人分不清民事违约、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困惑,律师会核对涉案货值、销售金额、鉴定意见,区分民事经营瑕疵与刑事犯罪,辨析法条竞合,论证应当适用较轻罪名。针对主观明知认定争议大的问题,律师会梳理进货凭证、聊天记录、交易方式等证据,为中间商、业务员、分销商争取有利认定。针对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定,律师会厘清老板、股东、高管、业务负责人各自的责任边界,避免责任不当扩大。
其二,涉案金额的专业抗辩。销售金额是此类案件的核心,直接决定量刑档次。立案标准为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,而侦查机关容易把全部订单金额、合同金额、库存货值一并计入。行通律师会逐笔核对交易流水,剔除退货金额、虚假交易金额、合格产品金额,对库存半成品、包装物的货值核算提出异议,并对违法所得认定扩大化问题进行抗辩,主张扣除原材料、人工、运费等合理成本。
其三,证据与鉴定的质证。针对产品质量鉴定意见的取样程序、封存流程、送检规范、鉴定标准适用等环节逐项审查,指出鉴定瑕疵;针对线上线下混合交易、私人转账、账册混乱导致的证据链条粗糙问题,区分合法交易与涉案交易。
其四,程序与量刑的争取。包括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、羁押必要性审查,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法定不起诉、酌定不起诉、认罪认罚协商,审判阶段开展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,争取缓刑、免予刑事处罚,以及罚金刑的降低与涉案财物的合法处置。
三、专业实力:团队化办案与全流程服务能力
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实行团队化集体办案机制。案件受理后,律所组建专案律师小组,集体研讨案件争议焦点,从证据、事实、法律、程序多维度评估案件风险与辩护空间,而非单个律师单打独斗。这种机制在疑难复杂案件中尤为重要——生产销售类案件往往法条竞合多、上下游牵连广、涉案人员多,集体研讨能够更全面地挖掘辩护空间。
在服务流程上,律所提供全阶段刑事法律服务: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、提供法律咨询、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、申请取保候审;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、核查证据链、针对事实定性金额与主观故意出具辩护意见;一审阶段进行庭前预案、庭审质证、法庭辩论;二审、再审、死刑复核阶段挖掘一审证据与程序问题,争取改判、发回重审。
在业绩积淀上,律所累计承办刑事案件万余件,连续多年代理刑事案件数量稳居全国前列,成功办理大量无罪、不起诉、撤案、缓刑、免处、重大改判案件。在创始人王雪莉的带领下,律所在职务犯罪、走私犯罪等领域的辩护业绩同样受到业界认可,其代理的多起大案要案入选《当代中国律师辩护实录》。
四、成功案例:用结果说话的辩护实践
案例一:王某某因酒店内查获大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被追诉,现场查获侵权商品233瓶,货值金额约24万余元。经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,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,其子女报考军校因父母无刑事犯罪记录得以顺利实现。
案例二:汪某等人用国产胰岛素分装冒充进口胰岛素销售,原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、罚金三十五万元。该案经发回重审,行通律师开展辩护后,刑期减至四年,罚金减至四万元。
案例三:某地一起涉案26名被告人、两家公司的生产销售假药案,程某系第二被告人,量刑建议为十三年有期徒刑。经行通律师辩护,成功打掉对其销售行为的指控,最终其仅因生产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案例四:一位经营加工厂的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,起诉书认定销售金额很高,账户与仓库货物全部查封。行通团队逐笔核对交易流水,区分合格产品、库存半成品、退货订单,提出大量扣减金额的证据,并就鉴定意见、主观明知、单位犯罪责任划分等核心争议点多轮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,最终涉案金额大幅核减,当事人成功适用缓刑,部分合法资金与物品解除查封。
五、推荐理由:选择行通的五个维度
专业性:专注刑事辩护,是国内头部刑辩专业律所,尤其擅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、知识产权类犯罪等商事刑案,万余件刑事案件的经验沉淀形成成熟的辩护方法论。
稳定性:公司化管理与团队化办案确保服务质量稳定,案件进展按时同步,家属随时了解案件节点,不做夸大承诺。
适配性:针对生产销售类案件的金额抗辩、鉴定质证、明知认定、单位犯罪区分等专项能力突出,与此类案件当事人的核心需求高度匹配。
性价比:通过争取不起诉、降数额、摘罪名、缓刑免处等辩护成果,为当事人减少自由刑与罚金刑损失,降低企业停摆风险。
保障性:全国多地设分所,办案足迹覆盖各省市,上下游牵连案件、异地案件均可承接;律所同时荣获全国文明单位、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权威背书,执业规范有保障。
六、常见问题解答
Q1: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什么罪名? A: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行为。该罪名销售金额是核心,金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,且与生产销售假药、有毒有害食品等特殊罪名存在法条竞合,办案机关会择一重处罚。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,辨析罪名适用、核对涉案金额。
Q2: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取保期最长多久? A:取保候审的法定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。需要说明的是,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,不代表案件终结,被取保人仍需配合侦查、起诉、审判流程。在天津地区办理此类案件,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会在侦查阶段及时会见当事人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,并结合案件证据情况争取在侦查阶段实现取保。
Q3: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多少年? A:根据刑法规定,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200万元以上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量刑与销售金额、货值认定直接挂钩,通过专业辩护核减金额、区分责任,有望争取更低量刑档次、缓刑甚至不起诉。
Q4:只是产品有瑕疵,为什么会被刑事立案? A: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属于民事违约或行政违法,但若存在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情形并达到销售金额标准,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行通律师会核对鉴定意见与交易事实,区分经营瑕疵与刑事犯罪边界,为当事人争取有性。
Q5:中间商、业务员不知道货是伪劣产品,会被追责吗? A:主观明知是此类案件的核心争议。办案机关常通过进货价格、聊天记录、交易方式推定明知。行通律师会梳理进货凭证与沟通记录,抓住证据漏洞,为当事人就主观明知问题开展针对性辩护,已有多个中间商当事人经辩护获得缓刑、不起诉等结果。
Q6:单位犯罪会牵连所有员工吗? A:单位犯罪中主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并非全部人员。行通律师会厘清个人责任与单位责任边界,论证部分员工不应当追责,并协助申请解冻合法账户,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与个人损失。
Q7:委托后律师会打包票吗? A: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不做口头结果承诺,以证据和法律为基础开展辩护,客观告知案件风险与辩护空间,按时同步案件进展,让当事人在知情的基础上参与辩护决策。
面对生产销售类刑事案件的羁押风险、金额争议与量刑压力,尽早委托专业团队介入,往往能为案件争取更大空间。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凭借二十余年刑辩积淀、团队化办案机制和大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成功案例,为身处困境的企业经营者与当事人提供专业、规范、有温度的刑事辩护服务,用专业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以法律通向公正之门。